1.磁共振实验室使用规章制度

1. 未经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定授权人允许,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2. 进入实验室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实验室负责人同意,通过磁共振安全培训与规范化操作培训,必须熟知磁共振规范化操作方式和流程,并需要在本实验室负责人授权的培训人员处通过独立上机考核后方能预约机时开展实验;

3. 工作期间不得在实验室内喧哗,保持工作环境安静、整洁;

4. 工作人员每次实验前应记录水温与液氦水平,维持机房温度和湿度恒定,保证机器处于正常工作环境;

5. 工作人员应正确操作磁共振设备,爱护设备。各种线圈导线,心电门控导线不能打折,使用过的线圈等实验室一切附属设备应放在指定位置;

6. 工作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故障立刻报告紧急联系人,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

7. 建立设备管理责任制,使用机器需登记,离岗时锁门;

8. 扫描数据及时归档,防止丢失,禁止使用除磁共振室专用硬盘之外的媒介从工作站中拷贝数据,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允许禁止移动和删除数据。

9. 严禁各类大型金属物体进入磁体间,如铁质的车、床、担架,氧气瓶等,以防造成严重的设备损害,甚至危害人身安全;

10. 任何人进入磁体间前,必须除去一切随身金属物品,如助听器、可拆卸假牙、硬币、金属饰品、钢笔、钥匙、发卡等金属物件;

11. 未经实验室负责人或其指定授权人允许的任何设备均不可带入磁体间内;

12. 受试者按下报警球应紧急停止扫描,工作人员进入磁体间确认受试状态,若拒绝或无法继续配合实验需要将人移出扫描间,必要时联系应急联络人及120急救;

13. 在发生火灾或电力事故的情况下,使用紧急断电开关紧急关闭整个系统中除冷却设备外的所有设备;

14. 在发生金属物体被磁体吸附,严重危害生命的情况下,使用紧急降场单元紧急关闭磁场;发生由于检查床运动而造成的事故或伤害时,使用急停按钮紧急停止自动检查床的运动同时停止扫描。

15. 工作人员应能熟练应对失超情况。

16. 任何无法处理的问题,工作人员均需要如实记录时间、事件、后果,并视情况紧急程度(立刻)上报实验室管理员、实验室负责人或其他联系人。

17. 受试者扫描时必须有两位操作者全程在场,至少有一位操作者通过实验室安全培训考试和操作培训。


2.磁共振实验室管理员日常工作制度

1. 工作日开机前按《磁共振实验室每日检测表》对相关设备数值进行记录,正常开机后进行水模体扫描,保证图像质量满足实验要求。如发现异常,进行问题排查,无法独立处理情况下,记录、报修、通知联影工程师并上报负责人。

2. 根据每日预约安排,提前做好实验等相关准备工作。

3. 对实验人员、受试者进行磁共振扫描注意事项告知,并向实验人员确认检查设备、实验物可以安全进行磁共振扫描,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4. 实验结束后确认设备完好,各种线圈导线、心电门控导线不能打折,使用过的线圈等实验室一切附属设备应放回指定位置。

5. 实验结束后或每日下班前对磁共振及附属设备、环境进行消毒等卫生清洁工作。

6. 及时对实验数据进行存储拷贝等工作。

7. 定期对磁共振进行质控检查,与联影工程师确定保养时间。

8. 节假日前对磁共振及相关附属设备进行统一检查记录,根据要求对设备进行关机,并要求联影工程师进行远程监测。


3.磁共振实验室受试者安全管理制度

(一)禁忌症

1. 身体内装有心脏起博器及神经刺激器者严禁扫描。

2. 体内存有动脉瘤夹、眼球内金属异物者应禁止扫描。

3. 高烧者应禁止扫描。

4. 生命体征不平稳者严禁扫描。


(二)相对禁忌症

1. 如体内的金属异物(假牙、避孕环、金属植入物、术后金属夹等)位于扫描范围内时,应慎重扫描,以防止金属物运动或产热造成受试者损伤,金属物亦可产生伪影影响图像质量。如扫描其它部位,亦应注意受试者有无不适感。

2. 昏迷、躁动、神志不清、精神异常、易发癫痫或心脏骤停者、严重外伤、幽闭症患者、幼儿及不配合的受试者应慎重扫描,要在医生或家属监护下进行。

3. 孕妇和婴儿应征得医生同意再行扫描。


(三)扫描注意事项

1. 受试者必须去除一切金属物品,最好更衣,以免金属物被吸入磁体而影响磁场均匀度,甚或伤及受试者。

2. 扫描过程中受试者身体(皮肤)不要直接触碰磁体内壁及各种导线,防止受试者灼伤。

3. 纹身(纹眉)、化妆品、染发等应事先去掉,因其可能会引起灼伤。

4. 受试者应带耳塞,以防听力损伤。

5. 准确输入受试者体重。

6. 使用平面回波成像EPI扫描时,要注意受试者有无外周神经刺激症状,如受试者有肢端的刺麻感,肌肉的抽搐等症状,应立即停止EPI扫描,而改用其它脉冲序列扫描。

7. EPI扫描时,受试者两手不能交叉放在一起,双手亦不要与身体其它部位的皮肤直接接触,这样可减少外周神经刺激症状的出现。


4.磁共振实验室停电管理制度

(一)常规停电处置办法:

停电前:

接停电通知后提前一天联系联影工程师。

1. 停电30分钟以内,停电前30分钟关闭主机,确保水冷与空调运行正常,工作人员值守。

2. 停电30分钟以上,停电前30分钟关闭主机,联影工程师关闭水冷机和空调,工作人员与联影工程师一同值守。

停电后:

1. 稳定来电10分钟后重启主机。

2. 等待系统自检结果。

3. 记录水温及液氦量及液氦压力。

4. 确认听到冷头启动声音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任何一步出现问题均需要联系联影工程师并立刻上报下列联系人)


(二)突发停电处置办法(无工程师在场)

1. 经培训的工作人员在停电前关闭水冷与空调。

2. 联系联影工程师确定后续处理办法

3. 联系下列实验室联系人并详细记录停电时间以及机器情况

(每次断电后均需检查数据的服务器同步状态,如果无法同步,则需重新布置,需立刻上报下列联系人)

实验室负责人:张雷 17321458046

实验室管理员:江华 18116415518

联影工程师:张立平 15737932203


5.磁共振实验室坠床或跌倒防范措施及报告制度

防范措施

1. 受试者在上或下检查床时,操作人员首先要锁定检查床,并站在受试者旁,一旦发现检查床移动或受试者有跌倒迹象时,要及时稳住检查床或扶住受试者。

2. 当受试者在检查床上,首先要锁定检查床,尽量让其躺在检查床中间位置,叮嘱在检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以防坠床。

3. 对应有意识不清楚并躁动不安的受试者检查时,应有家属或医护人员陪同,以防止坠床事件发生。

4. 一旦受试者发生坠床或跌倒时,操作人员要立即采取应急补救措施,迅速查看及询问受试者受伤情况,初步判断有无危及生命的症状,随后妥善处置。

5. 坠床或跌倒发生后,要及时认真记录患者坠床或跌倒的过程及整个应急处理过程,要妥善保管好相关记录,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所需。

6. 发生坠床或跌倒后,根据其性质与情节逐级上报,并分别组织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7. 为了实现最大限度地收集、分析、交流、共享安全信息,需要建立“安全文化”的新理念,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以处罚为手段的“不良事件”自愿报告机制,促进管理系统的持续改进。


操作人员处理流程

做好安全防范—发生坠床或跌倒时—操作人员立即现场应急处理—查看受伤情况——判断损伤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必要情况下拨打120急救电话—准确记录并妥善保管—上报实验室负责人—负责人根据性质及情节逐级上报。


6.动物实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为了加强动物实验的管理工作,保证动物质量,适应科学研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2. 本条例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育,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和应用的动物。

第二章 实验动物的饲育与管理

1. 实验动物的饲育与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分工,有利于促进实验动物科学研究和应用的原则。

2. 应统一购买健康的有合格证的动物:大小鼠必须购买来自国家认可的啮齿类动物保种中心或有生产许可证的实验动物供应基地,并附有该动物的相应级别的有效合格证书。

3. 从事实验动物饲育工作的单位,必须根据微生物学、遗传学、营养学和饲育环境等方面的标准,定期对实验动物进行质量和疾病监测。应完整准确地记录监测数据,并建立统计报告制度。

4. 实验动物的饲育室、实验室应设在不同区域,并进行严格隔离。

5. 实验动物必须按照不同品种、品系以及不同的实验目的,分开饲养。

6. 实验动物必须饲喂质量合格的饲料,用作饲料的水果、蔬菜等,需保持新鲜并洗净方可喂食。

7. 实验动物的饮水,应符合城市生活饮水的卫生标准,并应给予灭菌处理。

8. 经常打扫消毒实验动物饲育室,达到清洁、干燥、无感染原、无污染。

9. 实验动物的处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对动物进行安乐死,保证动物福利。

10. 妥善处理实验动物的尸体,对实验样品应按实验动物中心要求集中存放,严禁随意丢弃。

第三章 进行动物实验的具体要求

1. 开展动物实验之前必须经过动物实验管理委员会批准方可进行,确保符合动物伦理审查。

2. 涉及到动物存活手术过程的课题组应提交相应的动物止痛措施和术后护理详细程序,减少动物在实验过程中的痛苦。

3. 进入屏障系统的人员必须持有实验动物上岗证,穿着无菌工作服,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入屏障系统。

4. 进行动物实验时,需要使用一次性床单进行隔离,保证实验动物及其代谢物不直接接触扫描床和线圈,实验完成后,需要更换床单等一次性实验用品,并对实验动物摆放的部位消毒,并使用紫外线消毒灯进行环境消杀灭菌。

5. 进行动物试验时,应根据不同的实验目的,选用相应的合格实验动物。申报科研课题和鉴定科研成果,应当把应用合格实验动物作为基本条件。应用不合格实验动物所得出的实验成果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