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量子器件中心化学品、样品柜及储物盒管理办法》

为加强上海科技大学量子器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艺间管理,便捷用户操作,根据净化实验室的特点对用户化学品标签和实验样品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保障实验室安全、高效、规范运行,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心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用户化学品标签的统一管理办法:
1. 用户将《自带化学品申请表》以及化学品MSDS邮件至yejia@shanghaitech.edu.cn(收费标准见量子器件中心收费章程202111月执行版);
2. 中心工程师评估该化学品内在特性引起的危险后,对用户提交的化学品进行明确回复,允许或禁止带入实验室;
3. 对于允许带入实验室的化学品,用户至量子器件中心22003办公室(联系人:叶佳)现场领取统一化学品标签并提交纸质版《自带化学品申请表》
4. 具有中心化学品标签的化学品,中心会为用户指定位置进行化学品存储,中心工程师会不定期对中心实验室化学品进行巡检,若发现无中心标签的化学品,中心将直接对相应的试剂进行处理。
(二) 用户实验样品管理办法:
1.用户纸质版《量子器件中心样品柜申请表》提交至量子器件中心22003办公室叶佳处。(收费标准见量子器件中心收费章程202111月执行版);
2.中心根据用户申请为用户安排指定位置,并告知用户;
3.用户只能在中心指定的位置进行样品存放;

4.中心会为用户进行实验样品保管,中心工程师会不定期对中心实验室进行巡检,若发现乱放的实验样品,中心有权进行处理。

(三) 用户储物盒管理办法:
1.用户将纸质版《量子器件中心储物盒申请表》提交至量子器件中心22003办公室叶佳处。(收费标准见量子器件中心收费章程202111月执行版);
2.中心根据用户申请为用户安排指定位置,并告知用户;
3.用户只能在中心指定的位置进行样品存放;
4.中心会为用户进行实验样品保管,中心工程师会不定期对中心实验室进行巡检,若发现乱放的实验样品,中心有权进行处理。